【#团伙外挂抢演出票6万张获利超1600万##热门演出票秒空黄牛仍在高价售卖#】#央视曝光演唱会黄牛外挂# 热门演出刚开售就“秒空”,但所谓“票务公司”却在兜售高价门票……近日,江苏镇江检察机关通报了一起案件。2024年10月,不少网友表示江苏南京某演唱会根本抢不到票,有人最终只能以数倍价格从“黄牛”处购得。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李某曾为软件研发人员,曾制作过一款“外挂”软件代抢限量版球鞋牟利。之后,李某升级“外挂”软件,用来代抢演唱会门票,可跳过演出详情页面、直接进入支付页面,毫秒级响应自动下单。
为扩大规模,李某买了200多部手机搭建“手机墙”,开票瞬间批量发送抢票指令。此外,李某还发展代理,通过黄牛票务群收集购票订单,层层接单分成,加价倒卖门票牟利,形成一张倒卖演出票的犯罪网络。
经审理查明,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李某及其团伙通过抢票软件,在票务平台抢购演唱会门票6万多张,非法获利1600多万元。目前,该团伙的15名成员已经全部抓获归案,除4人仍在进一步侦查外,其余11人均已进入司法程序。
针对利用“外挂”抢票问题,《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垂坤律师曾公开表示,利用“外挂”抢票的,涉嫌非法经营罪,通过“外挂”软件大规模抢票并高价倒卖,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若“外挂”侵入售票系统篡改数据,涉嫌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利用“外挂”抢票本质是技术加持的升级版黄牛,其双重违法性(破坏市场秩序、危害计算机安全)导致法律适用更严、量刑更重。
“外挂”抢票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公平交易权被实质剥夺,消费者有权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获得商品或服务,但“外挂”通过技术手段瞬间垄断票源,使普通消费者失去平等购票机会。
消费者被迫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高价票,无法获知真实票务信息,且面临“无法入场”“假票诈骗”等风险,知情权与选择权受限。
消费者若因“外挂”抢票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可向哪些主体主张权利?
周垂坤律师表示,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消费者可提交购票记录、抢票异常截图等证据,通过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也可以书面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提交投诉材料(含双方信息、购买凭证、问题描述及证据)。(全媒体记者 朱婵婵 见习记者 马子煜 综编 张婉莹) http://t.cn/AXoIA9Y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