珉知柚叽Yishu
26-07-02 20:08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赛格商场无权单方面处罚商户#7月1日,西安赛格商场一名商户负责人坠亡,家属和网传信息直指商场此前因“拆券”开出1145.6万元天价罚单并冻结货款;律师和公众普遍指出,商场作为企业无权单方面实施此类处罚。
一、法律定性:商场“罚款”本质是违约金

商场无行政处罚权:罚款属于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实施主体必须是法定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赛格商场作为民营企业不具备任何行政处罚权限。
所谓“罚款”只能定性为合同违约金:商场对商户的处罚,法律上只能认定为基于合同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主张。
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据相关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30%通常认定畸高不合理。
二、实际操作中的争议焦点

天价罚单严重失当:网传1145.6万元处罚,因员工“拆券”操作引发,但员工拆券行为在场内普遍存在且商场长期默许。针对一家商户单独重罚且金额远超实际损失,严重违背公平原则。
差别化执法涉嫌不公平对待:多名商户佐证,当年商场统一发放优惠券,场内大量商户都存在拆订单核销优惠券行为,仅针对坠楼商户单独高额追责。
货款冻结掐断商户资金链:商场长期扣留商户营业款,直接切断其现金流。消费者支付的营业款所有权归属商户,商场仅提供代收服务,无权长期扣押。
单方格式条款涉嫌无效:商场利用格式合同单方制定处罚规则、追溯多年旧账、随意冻结营业回款,若未做显著提示且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相关条款可被认定为无效。
三、事件后续与官方介入

西安市雁塔区已成立由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核查商场处罚依据及管理制度。
联合调查组将重点核查商场是否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租赁合同霸王条款、截留商户营业款等问题。 http://t.cn/AXo5ZehX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