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
知识产权无小事,敬畏法律。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即构成侵权。本案中,被告商标处于“驳回复审”或“无效”状态,却仍大规模商用,暴露了其对权利基础的漠视。法院判赔金额综合考虑了侵权获利与商标知名度,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对恶意侵权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千万罚单正是法律严肃性的体现。
商业创新不应以“打擦边球”为前提。商标专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绝对权,任何存疑的“借鉴”都是对法律红线的试探,更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尊重版权,即是尊重规则,也是保护企业自身远离经营雷区的唯一坦途。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