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谈
26-07-02 15:34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犯罪记录被当众宣读男子愤而报警# 楼组长,不是进编也不是找工作,也不是业主委员会,而是属于社区志愿者角色,内部进行审查犯罪记录,已经属于非常严格了,还当众大声宣读犯罪记录,这的确违法了。这和复吸率极高的封存不一样,照我说,不是恶性犯罪,乐意当“楼组长”,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救赎?

法律依据: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单位查询他人的犯罪记录后,必须严格保密,仅用于内部任职资格审核,严禁公开扩散或当众宣读。 http://t.cn/AXoGR0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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