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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公布一批网络餐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三)
为持续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淮阴区市场监管局紧盯线上餐饮突出违法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靶向执法、精准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淮安市千佰惠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环境脏乱、食品添加剂贮存不规范且拒不整改案
【基本案情】
淮安市千佰惠餐饮有限公司开展堂食经营和网络订餐业务。2026年3月5日,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环境脏乱,不符合餐饮服务卫生规范,执法人员当场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2026年5月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复查,发现卫生问题依旧,厨房油污、垃圾、蚊虫问题突出,且已开封的嫩肉粉等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设专柜贮存,存在双重食品安全隐患。当事人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6月5日,淮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聚焦网络餐饮后厨卫生、食品添加剂管理两大重点问题,对警告后仍拒不整改的行为依法惩处,形成有力震慑。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场所保洁、食品添加剂规范贮存等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二
淮安市军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25日,在淮阴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专项执法抽检中,淮安市军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线上线下销售的羊肉串、自制羊腰串检出鸡源性成分。经查,当事人外购羊肉串仅解冻售卖,完整留存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已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店内自行加工制作的羊腰串检出鸡源性成分,货值102元。当事人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2026年6月8日,淮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处以收违法所得10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区分外购成品与自制加工食材实施差异化处置,精准落实食品安全法免责条款与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警示线上烧烤类餐饮经营者,自制加工食材须严控原料品质,严禁销售掺假掺杂肉类制品,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案例三
淮阴区柒伍叁麻辣烫小吃店未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16日,淮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柒伍叁麻辣烫小吃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吃店内库存食材存在过期、变质的情况,经营者未及时清理。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量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涉案货值较低、现场主动配合整改、未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等从轻情节,淮阴区市场监管局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麻辣烫业态食材种类繁杂、原料周转频次高,若缺乏定期盘点清理制度,极易滋生过期变质食材风险。本案为同类小吃经营主体敲响警钟,餐饮经营者需建立库存定期清查机制,及时剔除过期、变质原材料,从源头化解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