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宁怒怼巴拉圭教练组#实名投诉晋江市法院法官林文晋 枉法裁判、错判赃款不当得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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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投诉【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法官林文晋】,在审理(2026)闽0582民初73xx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存在事实认定严重错误、违法采信瑕疵证据、无视公安法定证据、适用法律错误、刻意偏袒被告、制造错案等严重审判问题。
本案核心事实清晰:我被诈骗,涉案赃款17.93万元经公安查实,明确流转进入被告丁荣波账户,属于刑事案件涉案赃款,资金链路完整、公安结案证明铁证如山。
但法官林文晋审理全程多处违规错判:
1、违法采信无效证据: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无公证、无原始载体、对方未实名且失联,我当庭明确不认可三性,法官依旧直接作为定案唯一依据,属于违规采信存疑孤证。
2、刻意隐瞒关键事实:我庭审多次要求被告出示交强险保单原件,被告全程无法提供,交易真实性完全存疑,法官刻意回避、不予审查,事实未查清直接判案。
3、无视国家二手车交易法规:被告是专业二手车公司法人,全程无合同、无发票、无身份核验、无过户、交车给陌生代驾,严重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完全不符合正常交易常理,属于重大过失、非善意交易。法官却一句“属行政管理问题”一笔带过,刻意包庇违规虚假交易。
4、割裂公安刑事赃款链路、违背最高法裁判规则:公安明确认定案涉款项为诈骗赃款、资金流向清晰,被害人损失与被告获利源自同一诈骗事实。法官强行割裂因果关系,推翻刑侦法定结论,完全违背最高法刘崇理庭长关于赃款不当得利、后手重大过失不构成善意取得的权威裁判观点。
法官林文晋不顾客观证据、无视刑侦结论、采信瑕疵伪证、违背最高法裁判精神,错误驳回我方全部合法诉求,直接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受损,属于典型的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枉法错判。林文晋严重违反《法官法》第十条、第四十六条,属于法定必须追责的枉法行为!
恳请@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洪志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果立即彻查、严肃追责、纠正错案,还我公道!还司法清白!@晋江法院 @泉州中院 @福建高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治日报 @中国长安网 @央视新闻@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