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有一类律所,是劫贫济富型的。
对没看错,就是劫贫济富。
大概的操作也很简单:对于不同创收的律师,收取不同标准的税点+管理费。
比如:
一律所,对普通独立律师,年创收200万以下的,按照20%收税点和管理费;
创收200万以上的,少两个点,变成18%;
创收500万以上的,再少两个点,16%;
创收千万以上的,更低,比如12%、13%。
听起来,像是鼓励律师尽量多赚钱多创收对吧?但那些几百万到上千万创收的大佬们,背后的各种时代红利、资源啥的,远不是绝大多数普通独立律师能想象的。
于是就变成了,收入更低的普通律师,反而承担更高的税费+管理费成本。
当然,这个模式,本身就是不合理,甚至跟国家税法也是背道而驰的,毕竟个税法是明显的超额累进,赚的越多,交的越多。
这种模式,个人称之为,资本主义律所。
#律师开放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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