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6-27 17:05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律博主

#七旬大爷殴打8月大婴儿致死获刑12年#8个月的婴儿,被痒痒挠活活打死,凶手只判12年?我给大家讲讲三个法律上的关键点#律师说法#

第一,为什么不是“杀人”,而是“伤害”? 这是舆论最炸的地方。法律上故意杀人要的是“想让他死”,而根据证据,周某打孩子是为了出气、让他别哭,没证据证明他主观上想要孩子的命。所以法院定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定刑期是10年以上到死刑。12年在这个量刑区间里,其实已经算重的了。

第二,73岁是“免死金牌”吗? 不是。法律只规定75岁以上才不适用死刑,周某才73,根本不沾边。法院给的理由是“坦白从宽”——他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这是法定可以从轻的情节。

第三,也是最让人意难平的——孩子亲妈呢? 她把8个月大的婴儿扔在没血缘关系的老头家,自己消失,孩子病了也不管。这妥妥的遗弃罪,甚至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但目前只判了周某,高某如果至今未被追责,那这个案件的正义就只完成了一半。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12年换一条无辜生命,在情感上永远无法对等。 但法律判的不是“一命抵一命”,而是看证据、看主观恶意。这案子真正该让我们警醒的,是社会监护的网漏了——一个婴儿被殴打两个月,没有任何社区、网格员发现,这才是下一次悲剧的温床。 http://t.cn/AXSQfdol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