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7-14 11:03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民警家暴妻子致死女儿认可判决#】#妻子被丈夫杀害前曾申请人身保护令#2026年7月13日,四川泸州“女子遭民警丈夫杀害案”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露(受害者女儿)6万余元。 #民警家暴妻子致死曾多次写保证书#

2022年9月,54岁的祖祥翠经人介绍结识时任泸州市看守所民警的高某,次月两人登记结婚。然而婚后三年间,祖祥翠多次遭受家暴,高某曾写下多份保证书。2024年11月22日,泸州市大山坪派出所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11月25日大山坪派出所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11月28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高某对祖祥翠进行殴打、威胁、辱骂。2025年6月25日,高某出门上班时在电梯内被祖祥翠阻拦,二人返回家中后发生口角,致祖祥翠大失血死亡。

受害人女儿王露介绍,母亲祖祥翠和高某是重组家庭,由于她不和母亲居住在一起,对二人生活中一些很详细的情况了解不多,但知道两人偶尔会发生口角,和好又显得恩爱。而母亲对自己遭遇多次家暴的情况,也不告知她。

王露表示,尽管母亲不会向她诉苦,但两人因家暴问题已闹至派出所,她对此也知情。据她了解,在母亲遇害前,曾因多次家暴受伤而就医。她也曾向母亲提出过,如果过得不开心两人就分开,但母亲当时未同意。

由于母亲多次遭受家暴,但两人又未分手,在命案发生前不久,王露还将母亲和高某接至泸州纳溪区自己的房子居住,一是方便高某上班,二是希望二人关系有所缓和,不要再发生冲突和暴力行为。她自己为方便上班和孩子上学,另外租房居住,但没想到母亲在自己这处房子遇害。

尽管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一年多,王露表示,她还是时常回想起母亲遇害的过程,彻夜难眠,经常一晚上只能睡两三个小时。

对于这份判决,王露表示,高某杀害了她的母亲,她从感情上希望能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但高某在法庭上表示了认罪认罚,她理解法院是依法公正判决,所以她不打算再继续申诉或者寻求抗诉。(小溪) http://t.cn/AXKXXi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