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13岁女孩遭2男性侵被撤案##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13岁女孩自述被2男性侵过程#内蒙古乌兰浩特13岁女孩张某,2024年7月经同学推荐添加包某微信,因被嘲讽“照骗”赌气前往对方公寓,遭包某、吴某锁在屋内先后性侵并拍摄视频。事后二人以曝光视频威胁多次发生关系。警方立案后四个月又以“无犯罪事实”撤案,理由为“双方自愿”且男方“不知女孩未满14岁”。家属申诉,检察院认定办案无违法。目前家属继续申诉。#13岁女孩称遭2男性侵立案后撤案#
13岁女孩被锁在屋里“自愿”,两名男子80块钱就敢“交易”,还逼女孩垫付15元买避孕套——这案子荒诞到连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警方一句“不知情”和“无明显反抗”就想结案,是对法律底线最大的讽刺。女孩通过同届同学加的好友,对方竟说“不知年龄”,这逻辑怕是连小学生都不信。
我正在撰写《废除性侵12至14周岁幼女“明知”门槛 堵死性侵者脱罪漏洞》的社情民意,周一上报。必须推动规则调整:取消“明知”要件,直接推定行为人对幼女年龄“明知”——这是域外成熟司法早已实践的严格责任。与性同意年龄对齐,让14岁以下幼女获得无差别的法律保护,才是对未成年人最基本的底线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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