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加油站建成被责令拆除#【纵览快评|#三问投资600万加油站建成被责令拆除#】近日,封面新闻报道,河南商人张成(化名)投资六百万元建加油站,项目历经县商务局公示、信阳市商务局批准,并获得了乡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等多方出具的“建设用地”证明。但加油站一竣工,占用土地却被县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耕地”,责令限期拆除。6月25日,当地通报称,加油站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高某父亲涉嫌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已依法判决。#加油站涉未批先建责任人被问责#
官方通报回应了一些问题,但从“建设用地”到“限期拆除”,这出反转剧,还有几个未竟之问,必须了解清楚。
一问:公章打架,政府的公信力在哪儿?
村委会出具证明,确认“属于建设用地”;乡国土所出具意见书,“符合土地规划要求,同意建设”;乡规划部门同样盖章确认。白纸黑字,公章齐全,那一枚不是代表着公权力?可到了查处阶段,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轻飘飘一句,“乡一级的证明肯定代表不了什么”,就把所有文件推翻了。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乡国土所本就是县自然资源局的基层站所。同一个系统,审批时盖章说“建设用地”,查处时推翻说“不算数”。这种“自己否定自己”的操作,不是在自毁公信力,又是什么?
二问:项目建设两年间,监管去哪里了?
这个加油站不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从列入县商务局规划名单,到市商务局正式发文确认,从选址签约到施工建设,前前后后两年多时间。村委会知道,乡政府知道,国土所知道,规划部门知道,这么多部门经手过、审核过、盖过章,难道没有一个人发现这块地“有问题”?偏偏等到六百万砸进去,项目竣工,县自然资源局才“如梦初醒”,说是耕地。这种“全程不吭声、建成算总账”的做派,往轻里说是懒政,往重里说,是拿投资者的真金白银当儿戏。
三问:投资者的巨额损失,难道只能自认倒霉?
法律上讲,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确实需要省级以上审批,乡镇无权认定,这一点没有争议。但法理之外还有情理,更有一本政府诚信的账。投资者不是擅闯禁地的莽夫,而是拿着各级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一步步走到现在的。乡镇部门违规出证,过错清清楚楚。律师也明确指出,企业有权主张补偿。可县自然资源局只谈“依法拆除”,不谈“过错赔偿”;县联合调查组通报只提“追责问责”,不提损失承担。好像只要搬出法律的大旗,政府部门的出尔反尔就可以视而不见。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至于情况通报中提到的“未批先建”“伪造证件”问题,更不能一句“违法犯罪”就轻轻带过。这份假证件用在了哪个环节?乡镇部门审核时有没有核查?有没有公职人员经手甚至参与?语焉不详的背后,公众有理由追问:如果确有内外勾连,那就不只是“追责问责”四个字能交代的,必须见人见事见结果。
六百万元的投资、两个法院的判决、多个红章文件的前后矛盾,绝不能只靠一份含糊其辞的通报收场。当地不妨把这些疑问都摊开来,一一说清楚,而不是挤牙膏式地回应。否则,只会陷入更大的被动。@纵览新闻 http://t.cn/AXSKQsI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