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沪总领事馆
26-06-25 17:41

#美国建国两个半世纪#《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之约翰·潘恩(1741年-1788年)

1741年5月17日,约翰·潘恩出生于弗吉尼亚的卡罗琳郡。尽管他早年几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但后来仍然成为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56人之一。

潘恩在1759年父亲去世后,重新燃起了自我教育的动力。在叔父的资助下,他潜心研习法律。1762年,潘恩获得在弗吉尼亚执业的律师资格,并一直在当地执业,直到美国独立革命的感召指引他投身公共事业。

迁居北卡罗来纳后,潘恩对《印花税法》的激烈反对,点燃了他的政治崛起之路。到1775年,彭恩启程前往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抵达费城后,他宣告:“我最大的愿望,便是让美利坚获得自由。”

在费城期间,潘恩那毫不妥协的热情常与同僚发生摩擦,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他与大陆会议主席亨利·劳伦斯的冲突。据一些史学家记载,两人几乎在费城一处空地上进行决斗,却在前往决斗地点途中决定言归于好。

潘恩先后在《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两份文件上都签下了名字,使他成为同时在这两份文件上署名的16名先贤之一。后来,作为北卡罗来纳战争委员会三名成员之一,潘恩全力支持纳撒尼尔·格林将军,对抗日渐式微的英军将领康沃利斯的攻势,迫使英军撤出北卡罗来纳,向约克镇退却,从而赢得了战争。

当美利坚最需要潘恩之时,为了独立,任何牺牲对他而言都不足为道。

http://t.cn/AXSK0gbI
http://t.cn/AXSK0gUC

发布于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