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5 09:12 微博认证:经济学者 朱海就

中国需要法律的转型:从儒法的立法传统转向普通法传统。两千年前的儒法思想家,他们对社会进行“立法”(构建了秦制),这套模式对于社会动员,应付战争是有用的,但是不是社会的正常状态。当他们构建这样的制度时,他们缺乏正确的社会科学知识,尤其是哈耶克有关法律与秩序的理论,因此,他们这样做或许可以原谅。但是,现代人没有理由再坚持他们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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