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波律师
26-06-23 11:31 微博认证:北京京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1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踢死##律师说法# 这个同居女友郭某对年仅1岁半的孩子又捏又掐又打,甚至踹孩子腹部,导致孩子肝脏、胰腺、肠破裂死亡。这大概率会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虽然她可能主观上没有“想杀了孩子”,但用脚踹幼童腹部属于明知会造成严重伤害依然去做的行为,并且造成了死亡的严重后果,性质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

奇葩的是生父替凶手出具谅解书,自己的孩子被别人伤害致死,不仅没有替孩子讨回公道,反而给凶手签谅解书。
在法律上,生父作为孩子的近亲属,确实有权利出具谅解书。但哪怕生父原谅了,公安机关会照样抓人,检察院照样起诉。
通常情况下,拿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会从轻处罚。但是,这起案件里的生母坚决不同意。生母作为监护人坚决反对,加上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受害者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幼儿,法官在量刑时基本不会因为生父的谅解书就对凶手网开一面。
量刑的核心是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家属谅解只是参考。

同时,如果生父明明看到孩子身上有长期被捏、掐的伤却不管不顾,或者案发后曾试图隐瞒真相,那他就可能涉嫌包庇罪或其他法律责任。

虽然结婚离婚自由,但这样的重组家庭或非婚同居状态下,继父母或伴侣对前任的孩子往往缺乏亲情和耐心。如果亲生父母不亲自参与抚养和监督,孩子很容易成为大人情绪发泄的出气筒。
对于一两岁的孩子,给予足够的爱与关注,正是可爱、讨人喜欢的时候,这个可怜的宝贝却没有得到这样的关爱,哪怕一个环节多尽一份责,孩子或许就不用承受痛苦。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