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真题35解题思路
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 ?(2016-19,非/单)
A.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
B. 故意杀人罪(未遂)
C. 爆炸罪(未遂)#决战考研#
D. 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答案】C
【题眼】“炸弹”,“投掷”,“未爆炸”。
【技巧】主客观相统一。甲主观上自制炸弹并投掷到到邻居家,具有爆炸罪故意;只能作原则的推定,不得作例外的设想。
有人认为,甲将自制的“炸弹”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是针对特定的对象,不会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不构成爆炸罪。这一观点是错误的。
因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题目并未明示刘某家地处偏僻且周围无人,因此不能将该信息加入题干中。如果题目交代,刘某家独处一地,附近无他人居住,甲的行为才不会危害公共安全,只能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解析】A项,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本案中,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甲主观上并没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故意,故不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A项不当选。
B项,以爆炸等方式故意杀人,如果危了公共安全,应当认定爆炸罪;如果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应当认定故意杀人罪。本案中,甲的行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因此,应当以爆炸罪论处,不再认定为故意杀人罪。B项不当选。
C项,由于甲的行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爆炸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属性,只不过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来得逞,故构成爆炸罪未遂。C项当选。
D 项,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中,甲将自制的“炸弹”投掷到邻居刘某家,这属于爆炸装置,而不是上述危险物质。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D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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