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儿
26-06-17 22:03 微博认证:交通博主 超话主持人(交通安全超话)

刚才看到一个案例,男子骑车遛狗致女子摔成九级伤残,赔了30多万!视频里这个胆子也够大的。

患有骨质疏松症的刘女士与丈夫散步时,后方包先生骑自行车牵狗绳遛狗,犬只两次朝刘女士方向跃起致其受惊摔倒,造成左股骨颈骨折、膝关节损伤,经手术治疗后鉴定为九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包先生骑车遛狗时使用过长狗绳,未尽到有效管控义务,犬只突发动作与刘女士摔倒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尽管司法鉴定显示刘女士自身骨质疏松症对骨折后果有50%影响,但法院认定其体质属客观身体状态而非主观过错,不能减轻饲养人责任。依据《民法典》饲养动物损害无过错责任原则,判决包先生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1万余元,双方未上诉且判决已生效。 http://t.cn/AXaQSULb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