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级法院
26-06-15 15:59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以观摩促提升 通辽中院开展“带头说审判”示范庭审活动】为充分发挥盟市级审判业务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2026年6月10日,通辽市中院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带头说审判”示范庭审活动,由通辽市刑事审判业务带头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官陶曼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被告人孙某某、内蒙古某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内蒙古某材料有限公司逃税罪一案。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刑事干警通过视频方式进行了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严格依程序推进庭审,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公诉机关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的答辩。审判长完整而准确地归纳控辩双方有争议的证据及焦点,引导双方围绕焦点问题展开辩论,能有效地驾驭庭审,把握控辩双方节奏,整个庭审过程条理清晰、焦点明确。庭审结束后,干警们一致表示,通过此次示范庭审,不仅系统学习了庭审驾驭、焦点归纳、证据审查等实操技巧,更深刻体悟到严谨细致的办案作风与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将以此次庭审为标杆,在今后工作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与司法服务质效。
步履不停,实干笃行。通辽中院将擦亮“带头说审判”品牌,持续发挥审判业务带头人的“头雁领航”作用,深耕业务交流,凝聚办案合力,以过硬举措保障审判质效提升,护航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