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莱圳家园##求助##晚安##万科##每日一善[超话]#自2022年万科物业接管我们莱圳小区以来,万科物业公司的各楼管家通过微信账号,持续向业主推送商业类广告信息,严重干扰业主正常生活与私人社交边界,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物业服务规范的要求。具体事实陈述1. 推送主体违规:万科物业管家本应履行物业服务、维护社区秩序的职责,却长期使用个人微信账号作为商业广告推广渠道,非官方合规通知渠道,而是以私人社交账号进行商业化营销,侵犯业主私人信息及社交边界。
2.例如近期 推送内容与频率:自2026年2月起,该管家频繁向业主发送家装焕新、福利礼包、优惠活动等商业广告(如“99元抢早享卡”“春日家装焕新”“全屋装修专属礼包”等内容),单日推送频率最高达3条,且多为非必要的商业推广信息,与物业服务无关。
3. 业主权益受损:本人及家人的个人微信账号被用于接收商业广告,日常工作沟通、亲友联络等私人社交功能受干扰,严重影响生活安宁,同时违背物业服务“便民、利民”的核心宗旨。
依据1.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万科物业通过管家微信持续推送广告,已构成对业主私人生活安宁权的侵犯。
2.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推送非约定的商业广告,超出物业服务合法范畴。
3. 万科物业服务相关约定: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需维护业主正常生活环境,不得擅自推送无关商业信息,涉事行为明显违约。我们业主要求物业主管单位海淀区房管局、海淀区住建委及东升镇街道办事处.责令万科物业立即停止通过管家微信账号向业主推送任何商业广告,规范信息推送渠道及内容,仅推送官方、必要的物业服务通知、社区公告等合规信息。2. 对涉事管家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违规推广行为,并向业主出具书面处理结果告知。3. 就广告推送干扰业主生活的行为,向业主提供书面道歉,在小区公告栏中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道歉,并承诺后续不再发生同类违规行为。@北京民声 @北京大峰峰 @人民日报评论 @海淀宣传 @超话社区 @北京大峰峰 @北京市住建委 http://t.cn/z8AU33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