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
正是这场“语言的解放运动”,构成了本书文化论述的核心。作者认为,人类社会中一切事物,从制度、工具到日常行为,本质上都是一种传达意义的“语言”或“符号”。在传统社会中,这些“语言”(如服装规范、建筑样式、行为礼仪)是被集体传统和规范所严格限定的,个体只能被动地使用,它们是一种“集体制作文本”。然而,在消费社会中,随着个体主权的全面确立,这些原本僵硬的符号系统被彻底解放了。它们不再仅仅属于集体,而是成为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自由选择、组合和使用的“创作语言”。基于此,作者对“文学”的本质进行了重构。他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文学理论(如模仿论或形式主义),而是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定义: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文学文本”,其根本特质不在于其华丽的语言或巧妙的结构,而在于它被从其实用功能中剥离,转化为一个承载情感和意味的“隐喻”。例如,一双鞋子,当它被用来走路时,它是一个“实用文本”;而当它被梵高画在画布上时,它与走路这一实用功能被彻底割断,从而升华为一个承载着劳动、存在、磨损等丰富意味的“文学文本”。
——邓美如 | 评《消费社会的文学文本》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