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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读的第23本书(二)

《变宋》一书的副标题是“王安石改革的逻辑与陷阱”,这不似专业史学著作的命名习惯,而是透露出强烈的现实观照。第四、第五章是全书重点,分析了王安石变法各项措施的推行过程与具体利弊。

第四章首先分析了北宋经济发展的成就,其中尤其注意到以商业税为主的非农税收,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且现金超过了实物收入,与此前历朝截然不同。这种高度的商业化与货币化财政状况,为变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其次又分析了情况的另一面,即北宋社会所遭遇的困境。当时宋朝每年提供给辽和西夏的岁币数量占自身GDP的二到三成,支撑了辽国财政收入的一大半,这与“花小钱买和平”的错误认知相去甚远,实际构成了宋朝一项十分沉重的负担。由于土地兼并的加剧,英宗时期全国纳税土地仅占实际耕种土地的三成,其余七成都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手中,他们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关于土地兼并,宋朝相比前朝又出现了新的特征,即大商人的参与,他们以商业资本购置土地,效率远在前朝大地主之上。此外,军费开支居高不下,将大量流民编入军队,虽然暂时缓解了流民造成的社会危机,却大大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相当于将军队变成了收容所。

鉴于这些情况,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思路是运用财政手段增加朝廷收入,进而实现整军强武的计划。变法第一阶段为熙宁元年至三年,从神宗启用王安石开始,到神宗接到韩琦建议废止青苗法的奏章为止。这三年期间,先后推出了均输法、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

均输法是在江、浙、荆、淮等六路设立发运使,负责征购调拨各地上供财物,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用以供应皇室和朝廷。这项法令可以针对不同产地灵活周转,避免商人操纵市价。但此法仅限于东南六路对开封的物资供应,因此对商人资本活动影响不大。

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的重头戏。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之时,农民最容易缺少耕种资金,不仅耽误农时,而且会求助于高利贷,一旦破产,便会丧失土地。因此,王安石主张由官府向农民贷款,每半年收取二分利息。

农田水利法规定由各地住户按贫富等级承担兴修水利的费用。这项政策的宗旨是为了把经济发展的蛋糕做大,“资之天地”,向大自然索取财富。

这些举措中,争议最大的是青苗法。争议点有四:第一,是否应收利息?民间高利贷虽然利息重,但可用物品抵债;官府贷款只要现金,不要物品,导致百姓卖田卖宅凑钱还款。第二,是否存在强制摊派?虽然青苗法明文规定各地官员不准“抑配”,但在实践过程中成为一纸空文,有时名为自愿,实为强迫。因为地方上的提举官为求政绩,以多散青苗钱为功,富户本不需贷款,但还是会被强迫与贫户一起贷款。第三,是利民还是害民?苏辙就指出,基层官吏经手贷款,很难不做手脚,正好借此名正言顺地剥削百姓;苏轼也发现,有些地方官吏在散发青苗钱时,竟然现场设立唱戏舞台、引人赌博,有些农民领钱之后当场就花掉了,根本没有将其投入农业生产,到还款时捉襟见肘。第四,“抑配民户”还是“形势冒请”?青苗法在神宗和哲宗时期还存在强制摊派的情况,到徽宗时期就反过来出现有人争抢冒领的趋势了。因为这些人会将青苗钱新一轮放贷,从而获取更高的利息收益,官府提供的救济性贷款变成了这些商贩的发财捷径。

青苗法造成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官府并不具备融资功能,这是其与现代金融最本质的区别。青苗法是帮助农民度过荒年的救济措施,而现代小额贷款是为了扩大生产,追求更高的利润,带有金融属性。领取青苗钱是为了恢复农业生产,而申请小额贷款是在能够盈利的时候扩大再生产。在恢复生产的困窘境况下,农民生活本不宽松,还要归还本息,就会使生活更加困难,甚至家破人亡。青苗法实行之初,确实给朝廷带来了巨额财政收入,但到徽宗时期,越来越多的青苗钱收不上来,青苗法也就丧失了财政意义。

改革的第二个争议焦点是相权扩张的问题。为推行变法,熙宁二年设置了制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借助该司获得了至重的权柄,开始追求一种“非常相权”。这就打破了宋初定制,超越中央各个机构,侵夺中央职权。保守派就此发起猛烈批评,指责王安石所用皆其亲旧之人,已成专权之事,且条例司侵扰地方。熙宁三年,条例司被废。但王安石又将条例司的权限转移到自己直接领导的中书五房和司农寺。王安石扩张相权的一系列操作,虽然是为了推行变法更加便利,但也为后世的权相大开方便之门。徽宗和蔡京,高宗和秦桧,都效法王安石的权力模式,导致专制君权空前膨胀,不受官僚机构的制衡和约束,此后的韩仛胄、史弥远、贾似道所发起的权相政治,无不如此。这也是王安石被后世视为奸臣的主要原因。

第三个争议焦点是王安石的用人问题。有诸多事例体现出,王安石有好谀喜谄之嫌。虽然王安石主张用君子、去小人,但在变法中,他得不到朝中大臣支持,只好找那些急于上进的新人,甚至幻想让有才之人推动变法,待变法成功后再让有德之人来守护,但他忽略了有才无德之人一旦上位,是不肯轻易让出权力和地位的。王安石的用人策略使变法派表面强大,实则陷入孤立,甚至闭目失聪。在一片阿谀声中,变法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反而在官员们心照不宣的沉默中,积淀成随时可能爆炸的大问题。很多投机分子借变法之名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靠这样的官员去实施新法,新法只能沦为他们的一条生财之道。一些原本支持变法的正人君子,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走到保守派的阵营中,例如程颢、苏辙、孙觉都是如此。总之,反对派不仅人数占据优势,而且人才济济,司马光、韩琦、富弼、曾公亮、赵抃、张方平、范镇、欧阳修、文彦博、苏洵、苏轼、苏辙、范仲淹等不少声名卓著的朝廷重臣、当代大儒乃至文学大家都在其中,甚至连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王安国也在其中。可以说,反对派虽然表面落败,却在社会舆论上占据上风,也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这又如何能不令人唏嘘呢?

(未完待续)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