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02 21:48 微博认证: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童之伟

【这是将来新型法理学教科书会包括的一些基础性命题】经过以“法权”代入和化“权利”的改造后,当代中国法理学教科书里读者都耳熟能详的那些著名的命题或陈述,就会以十分接地气、能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对接的面目展现在我们面前:“法是规定法权和法义务的社会规范”;“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法权和法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全部法律问题都可归结于法权和法义务”;“法是以法权和法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法权和法义务贯穿于法律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法律解释是通过对法文件、概念、术语做说明以进一步明确法权和法义务的一种国家活动”;“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法权和法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以法权和法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法权和履行法义务的人”;“基本法律关系是社会中的根本性法权和法义务关系”,等等。这里,只要记住法权是法定之权的简称,包括法的权利和法的权力两个方面,就应该能够理解和接受了。http://t.cn/AXyZLs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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