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总结了过往致股东的信中巴菲特和芒格关于回购的核心逻辑:
• 只对“留下来的股东”有利才回购。以低于内在价值的价格回购,留下的股东每股价值上升;高于内在价值回购,等于把钱送给离开的股东。
• 只有两个条件。一是在满足业务运营和流动性需求之后还有闲钱,二是股价明显低于保守估计的内在价值。不为托市、不为抵消期权稀释、不为提高EPS而回购。
• 门槛从量化走向主观判断。2011年设定的门槛是不高于1.1倍账面价值,2012年上调到1.2倍,2018年取消账面价值门槛,改为由巴菲特和芒格判断内在价值。原因是伯克希尔的价值越来越多体现在全资子公司上,这部分按历史成本入账,账面价值低估了内在价值。
• 芒格的立场更鲜明。他认为以高于价值的价格回购是在伤害留下的股东。他尤其批评那些为了支撑股价或达成EPS目标而做的回购,这和伯克希尔“以价格为纪律”的做法相反。芒格已于2023年11月去世,他最后的公开立场就是这些。
• 巴菲特2023年致股东信为回购辩护,说批评所有回购的人在经济学上是外行。他同时强调,回购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价格。
现行规则(2026年,Abel时代)
• 回购由CEO在与董事长商议后决定,前提是股价低于“保守确定”的内在价值;如果回购会使现金及短期美债低于300亿美元,则不回购。9月起董事长改由Howard Buffett担任,所以现在是Abel与Howard商议。
• 没有回购额度,也不承诺持续回购。估值一变就可能停手。
• 3月4日恢复回购时,Abel在致股东信中重申了留存利润的标准:每留下1美元,必须为股东创造超过1美元的价值,否则应考虑分红。他还承诺把税后薪酬全部用来买伯克希尔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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