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走失遭性侵终于等来结果#】11月4日,“女硕士走失十余年遭性侵案”在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山西女硕士“花花”患精神疾病走失13年,流落山西省和顺县石叠村。13年间,她和当地男子张某军育有一双儿女,曾遭张某军同村的两名男子多次性侵。
@南风窗 从该案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法院一审判决上述村民张某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期徒刑12年;村民张某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两被告人认罪认罚,当庭表示不上诉。
“这在现在的强奸案里面算是比较重的判决结果了。”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叶竹盛告诉@南风窗。
根据我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叶竹盛分析,本案中二人多次实施强奸,且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疾病,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量刑上的合理性。
此前,当地检方对“收留”花花并与其生育子女的张某军作出不予起诉强奸罪的决定,也曾引发广泛关注。
案件牵动更深的法律难点:与精神障碍女子同居多年甚至共同生育的情况下,该如何认定强奸罪?如何保护精障女性在此类事件中的性权利?#遭性侵女硕士身体状态比之前有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