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薯惹
26-10-31 17:42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卖650万捐赠房产要缴450万的税#上海老夫妇遗赠市值约650万元房产救助先心病患儿,基金会卖房时却被要求缴纳约450万元税款,税费接近房屋总价的七成,最终被迫放弃出售、改收租金。
一、事件原委
主角:上海徐汇区杜英荣、陆苏英夫妇一生节俭,生前累计捐款超500万元。2018年立下公证遗嘱,将剩余存款和一套房产捐给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救助困难家庭的先心病患儿。
卡点:老人离世后,基金会若要将房产变现,须先将产权过户至自己名下。一旦过户,房产性质变为机构资产,再出售时需参照企业标准计税,无法享受个人售房的各项税收减免。
结果:因税负过高,该基金会至今未敢出售,老人遗愿迟迟无法完全落地。
二、高额税费构成
| 税种 | 适用规则 | 税费规模 |
| --- | --- | --- |
| 土地增值税 | 受赠房产无历史购置成本可抵扣,增值额接近全额售房款,适用30%-60%超率累进税率 | 单项可超300万元 |
| 企业所得税 | 以转让收入减去少量可列支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5%税率征收 | 第二大头 |
| 增值税及附加 | 按5%左右的税率全额计征,无法享受个人满2年免征政策 | 次之 |

综合税负接近房屋总价的70%,650万元的房子税费约450万至460万元。
三、并非孤例
先例:2014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处理毕原鸿、毛怡夫妇遗赠的一套650万元助学房产时,核算税费同样高达四百五六十万元,最终改为出租,用租金注入慈善专项基金。
症结:税法未给慈善受赠资产处置预留专门减免通道,不动产登记窗口只认“继承”路径,缺少“受托人直接代售”的操作细则。这意味着善意房产捐赠从确权到变现的制度通路尚未打通。 http://t.cn/AXjmRaYY

发布于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