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剑案主犯为何没被判死立执#【反诈博主“徽剑”遭境外百万元买凶杀害,主犯为何没被判死立执?为何不限制减刑?律师解读】#律师解读徽剑案主犯为何未限制减刑#近日,反诈博主“徽剑”吴恺被境外电诈势力悬赏劫持致死一案的二审裁定书被公开。广东高院的二审裁定书显示,长期在公众号曝光缅北、柬埔寨电诈内幕的博主“徽剑”吴恺,已于2024年11月遭故意伤害致死。主犯赵冰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其余13人分别获刑。
为啥主犯赵冰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王万琼律师介绍,按照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就是说,“论罪当死”和“必须立即执行”之间,法律留有一个空间。
法院认定赵冰是组织者、直接致害人,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一些法定情节把他从死刑“立即执行”拉回了“缓期二年”。
第一个,吴恺的死因可能不完全归于赵冰。刑事裁定书中披露,鉴定意见认定吴恺死于头面部外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硬膜下出血,但专家咨询意见明确指出,被害人自身的高血压对死亡有一定促进作用,是次要死因。这意味着死亡结果是“外伤+疾病”共同作用,赵冰暴力行为的归责在一定程度上被稀释了。
第二个,赵冰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刑事裁定书中披露,赵冰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又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物质损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原判对其量刑适当。这个是法定的从宽情节。
对于目前网上大家讨论较多的“赵冰家人筹资50万元赔给了被害人亲属,被害人的亲属对该案各个被告人予以谅解”这一情节。一、二审对此都给予了否定。
二审出庭检察员介绍,一审法院对谅解并未采纳是因为谅解文书签署主体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近亲属的核心理由。据裁定书,签署这份谅解的是吴恺父母收养的儿子吴炳南,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只有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审刑事裁定书载明,此类针对反诈人士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从严惩处。赵冰等人为获取巨额非法赏金,接受不法人员招募,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行为,故意伤害行为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不应因其赔偿被害人亲属获得谅解而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目前,赵冰等人已经被判刑。王万琼律师认为,针对民间反诈人士进行买凶杀人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国家应该相应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如果有类似跨境有组织犯罪等特征的案件,司法机关应该从严从重处罚。总之,就是要对该行为形成强烈震慑。”(四川日报,嘉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