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多名幼童裸体在小区跑动#【上海一小区多名幼童裸体在公共区域跑动,妈妈称“管不住”;律师:父母负有看管约束义务,对未成年人“不作为”或构成犯罪】#多名幼童小区裸体跑动民警出警多次##多名幼童小区裸体跑动妈妈称管不住# 近日,有网友报料称,上海闵行区一小区内,一租户家中的多名幼童,几乎天天赤身裸体在小区及楼道内跑动。
10月27日,潮新闻记者联系到该小区住户刘先生,他表示上周日(10月25日)自己亲眼见到该状况后选择了报警,此后民警反复上门劝告该租户。此事,记者在另一位住户处也得到了证实。
27日下午,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警方已经介入处理,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因为物业也没有权利管这事。随后,记者从社区民警处了解到,经过努力协调,“这家租户已经搬走了。”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身不具备辨认、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负有绝对的看管、约束义务,不存在“管不住”的免责事由。
“放任多名未成年在公共区域裸露身体、随意排泄,首要侵害的是未成年人自身权益。天气逐渐寒冷,监护人未对未成年尽到看护、照顾的法定义务,属于事实上的‘不作为’。”巩晶晶表示,在法律上,对未成年人“不作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监护人有保护义务、有能力做、但是没做或放任,且对未成年造成一定危害,都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遗弃罪或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把孩子锁在屋里、不喂食不供水、或外出长期不归,明知可能饿死还放任。或严重疏忽导致孩子伤亡也可能入罪,如把孩子单独留在危险场所、未尽基本看护义务造成坠楼、溺水、车祸等后果。
“普通‘管教不严’只是民事或行政责任,一旦达到重伤、死亡、长期无人照料、放任虐待,则可能因‘不作为’构成刑事责任。”巩晶晶表示,本案中,监护人以“管不住”为借口放任未成年的行为,在事实和法律上,从来都不是一个免责事由。这一义务不是“尽力而为”的道德期待,而是法律设定的基本行为准则。
巩晶晶表示,同理,监护人不能把低龄孩童当作制造事端的工具,刻意放任其在小区公共区域裸露、随地排泄,扰乱小区公共环境,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承担。“未成年在小区随意排泄或造成的侵权行为,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放任低龄儿童裸露受寒,情节严重,可撤销监护人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监护人自身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潮新闻 记者 贾晓雯 于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