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继承400余万#
案情不复杂,即两人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在未离婚前,继承了他母亲的一套房产遗产部分份额,房屋卖出去后得到400多万元。
于是女方再次起诉,认为该400万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法院最后支持了女方的请求。
核心的法律依据是:
夫妻两人在婚姻期间所继承的遗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遗嘱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
具体可见民法典第1062条和第1063条。
法律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
因为我们国家采取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即原则上夫妻双方结婚后,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包括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共有是普遍原则,财产归个人所有是例外。
对于例外,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且在很多情况下需要特别指出,司法实操中还需要承担举证义务。
我看到不少评论在为这个男的鸣不平,觉得无缘无故被女方又分走200多万。
这个没啥冤的。
只要结婚了,有了收入,便默认其中一半归对方所有,离婚时对方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你觉得自己钱多,则不要结婚。#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