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到这个热搜#肖战演唱会二开无退票斩断囤票退路# ,第一想到的是,退票不是现在都要有的吗?
我相信很多人也会有这样的疑问,但我想说的是#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这次不但不违规,我觉得还是一个开创性的举措,值得点赞。
演唱会发布以来,可以看出工作室为了打击黄牛,尝试了很多方法。
而这次二开回流票标注无退票,一边说这是堵黄牛循环跑票的办法,一边也有人质疑:门票怎么能不让退?
很多人容易把文旅部要求大型演出建立退票机制理解成 “所有门票都必须开放退票”,这个理解其实不完全准确。
实际上,这份文件是监管层面的指引,要求主办方设置合理梯次退票,平衡观演人和主办方利益,但并没有一刀切规定。它不等于法律给消费者赋予了 “七天无理由” 的权利,不是强制给消费者一个随便反悔的后悔权。
从合同性质来说,演唱会门票是典型的时效性服务合同,主流结论是本身不享有法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在不突破法律底线的前提下,退票安排属于双方可以约定的合同内容。但这类预先拟定、批量使用的规则往往又都所属于民法典下的格式条款,因此标注清楚就非常重要,比如有没有单独、醒目提示,消费者是知情后主动勾选同意;或者要看规则有没有过分失衡,不合理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
回到二开的这些票,我看了下新闻,这批票的来源是前期回流票、遮挡瑕疵位,票池很小,而且在购票页面也提示的非常清楚明确。
如果回流票依然可以自由退票,黄牛完全可以反复抢、反复退,无限循环消耗补票名额,实名制、限制转赠的控票设计等于形同虚设。
因此,从打击囤票跑票的初衷看,这个规则有现实理由。
它不是简单粗暴拒绝退票权,而是针对特殊的补票池做差异化设计:愿意捡漏这张稀缺票的观众,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行承担行程确认的风险。把反复被黄牛薅走的回流名额,留给那些确定要奔赴现场的人。
打击黄牛这件事,本来就需要多方尝试不同方案。
愿意主动想办法、主动公示规则、把风险提前亮出来,而不是暗箱操作,这份诚意本身就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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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