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女子被人撬开窗户掳走#
付婧被人暴力撬窗从个人合法居住场合带走,被所谓的机构封闭关押159天,完全剥夺了人身自由。
我觉得从客观上来看,这已经完全符合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的行为特征。 - 拘禁期间存在殴打、体罚,属于法条里“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从重处罚”的情形。
争议点:本案目前公安是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立案侦查,暂未以非法拘禁罪刑事立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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