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差评后轻生摊主每天睡6小时不到# 四川宜宾。33岁女摊主胡女士因10元自选炸菜被顾客发布“避雷帖”后遭大量差评涌入,留下遗言称经历了“心中的网暴”后跳河轻生,目前警方和多部门已介入联合处理……
当消费者的评价权被无限放大,而小商家的名誉权却被默认要“无条件容忍”之时,10块钱的炸土豆,几句轻飘飘的差评,便成了最后压垮小本摊主一根稻草。我们总说消费者有差评自由,却忘了没人为小商家的生存兜底。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所谓“我只是实话实说”,不能成为使用侮辱性言辞、放任舆论网暴他人的免责理由。当差评从“说菜品分量少”变成“老板娘玩不起”的人格否定,性质就从消费评价转变成了名誉侵权,哪怕最终无法认定其对死亡结果负刑事责任,也必须承担民事层面的侵权责任,这才是给所有小商家最基础的法律兜底。#多方回应炸串摊主被差评后轻生# #被差评后轻生摊主曾称对得起天地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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