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V楼市
26-10-13 09:57 微博认证:北京V楼市官方微博

【北京出台《意见》提升住宅公共空间品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本市住宅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为丰富北京市住宅空间形态,优先在存在地形高差、滨水沿线或位于轨道“微中心”的居住用地开展抬板设计,同时也明确了社区与城市空间合理衔接、技术指标计算相关规则、立体空间复合利用、创造开放城市空间等方面要求。《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有效期两年。

《意见》也落实规划管控要求,明确技术指标计算相关规则。开展抬板设计的住宅建筑高度仍以板下室外地坪正负零开始计算,抬板高度(含板上覆土)原则上不得超过8米。抬板平台以下的地上建筑空间在层高、通透性等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不计入规划条件中的地上建筑规模;从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空间开始计算建筑层数,从抬板平台以上开始计算住宅层数。

同时,对于社区和城市公共空间的联系,《意见》鼓励合理设置慢行连通空间,增强社区与城市的连通性,方便居民绿色出行。对于提升社区形象、丰富街道景观的社区入口大门,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鼓励社区利用风雨连廊与城市公共空间进行衔接,通过风雨连廊与入口会客厅、公共服务用房,以及项目外公共活动空间、轨道站点、公交站点、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实现连通的项目,风雨连廊不计入项目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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