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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在“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探索平台共同分担保费,但此举迅速引发了关于缴费负担过重、制度适配性的广泛讨论。
一、新政策的核心突破:探索缴费共担机制
分担模式:政策提出,将探索构建由用工方、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共同筹资、合理分担的参保机制。
目的:旨在改变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全额自费(20%)的现状,降低个人参保门槛,进而提升参保意愿。
二、打破参保壁垒的配套措施
放开户籍限制: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可在户籍地或就业地自由参保。
缴费方式灵活化:缴费基数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至300%间自主选择,并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等多种缴费方式,以适配不稳定的收入节奏。
三、不容回避的现实困境
沉重的缴费负担:灵活就业人员需个人全额承担20%的缴费比例。以北京为例,仅养老和医疗保险最低月缴就近2017元,对月收入三四千元的群体,保费可占收入的三至四成。
高企的断缴率:当前超3亿灵活就业人员中,仅7057万人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且断缴率高达38%,支付能力不足是核心症结。 http://t.cn/AXlIIeTO
发布于 海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