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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30 22:42 微博认证: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

【律师解读:#威胁脚踢空姐乘客已扰乱客舱秩序#】#东航被脚踢空姐可申请工伤# 9月30日,中国东方航空通报“空姐下跪”事件,确认乘务员遭旅客威胁脚踢与粗言辱骂,并称当事空姐已恢复正常工作,公司正协同相关方对事件过程进行全面复盘取证。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封面新闻 记者,从行政违法层面看,该旅客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三项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明确规定,扰乱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客舱是一个封闭的公共空间,旅客连续使用粗俗过激言语辱骂乘务员,本身就已经扰乱了客舱正常的服务秩序。

该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网传要求乘务员下跪道歉的情节属实,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争执的范畴,构成对他人人格的公然侮辱。”

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旅客威胁脚踢乘务员,即使没有造成明显外伤,只要实施了殴打行为,就可以依据本条处罚。这三条规定可以分别适用,也可以根据情节择一重处。

从劳动关系角度看,乘务员与航空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乘务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民航人士谈东航空姐下跪事件#http://t.cn/AXWoNrij http://t.cn/AXWSqp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