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6-09-29 22:40 微博认证:《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

【#配音演员声音遭AI合成侵权获赔5万#】9月29日,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上海首例人工智能合成语音引发的自然人声音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判决平台运营方构成声音侵权,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5万元。
据案情披露,王女士是某App上实名认证的配音演员,平时在该App上进行配音、发布作品,以此获得报酬。
2025年1月,王女士从好友处了解到,A公司在其互联网推广拉新活动中疑似使用了王女士的声音。王女士经核实认为,该活动使用的自己声音疑似AI合成,于是对相关音频进行了公证以固定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王女士认为,其从未与A公司进行过合作和任何授权,A公司擅自使用其声音构成侵权,遂要求A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A公司辩称,案涉音频确为该公司开发的AI生成,但具体的来源和投喂的素材因前员工离职无法确认。该公司此前从不知晓王女士配音演员的身份,不存在采集、使用其声音的情况,现有证据也无法直接证明其推广活动中使用了王女士的声音。
案件审理中,为证明侵权事实,王女士通过司法鉴定对公证的案涉音频与当场采集的本人声音进行了语音分析比对。鉴定意见显示,案涉音频与王女士本人音频在28个共振峰声学指标中,有24个偏离度小于10%,其中16个小于5.36%,两者较为相似及高度相似的部分达到90%。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A公司的行为构成人工智能生成声音侵权且对王女士造成经济损失,遂依法判决A公司向王女士赔偿5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未经自然人同意,使用自然人的声音作为训练语料,模仿该自然人的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等生成能够识别该自然人的合成人声,应当认定侵害自然人声音权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三级高级法官吴丹表示,只要AI合成声音能够识别到特定自然人,无论其通过何种算法路径生成,未经许可的使用都可能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害。(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