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走了。63岁。
他在对外经贸大学教了三十多年《西方音乐史》。一个唱《好汉歌》的人,站在讲台上用英语和法语给学生讲巴赫。三百人的阶梯教室,去晚了站着听。他不点名,不考勤,但没人逃课。
我一直觉得这件事比任何一首歌都更能说明刘欢是谁——一个从来不把自己当“明星”的人。八十年代就红遍全国,但他最在意的头衔,是“老师”。他说过一句话我记了很久:“好不容易学会的东西,怕自己忘了。”
他后来捐钱设了原创音乐公益金,扶持年轻人写歌,不为名不为利,就是觉得这事该有人做。去年他还在跨年晚会上唱歌,今年人就没了。
我给大家补充的一点是,他留下的不只是一首歌,是一整套活法:在一个所有人都急着被看见的时代,他偏偏选择站到讲台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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