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乐之文化
26-09-24 17:36 微博认证:东阳心乐之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难道经纪合约不是你和公司在【2024 年 9 月 21 日】签署的吗?让观众认识你的那些爆款短剧不是在这个时间之后签约的吗?长剧《玉簟秋》不是在【2025 年 10 月】接洽的吗?还有央媒的短剧和采访这些项目,哪一个不是公司签约后才一步步推进成功的?经纪合约中白纸黑字约定的长中短剧、商务等一律不得私下交易,是签的时候没看见?还是签完就当废纸?既然已经诉请解约、对簿公堂,基于你拒绝履行合同严重违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在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定论以前,我司有权依法暂停结算,有何不妥?

公司不是开光处,你签了约就自然好运降临所有资源主动找上门来,没有团队的努力没有公司的托举,不会有突然开挂的顺遂!细节证据此处不做列举,尊重司法流程的规则不过多透露,相信司法的公正,静待结果。

鉴于业内诸多同行纷纷联络问询,我司本着维护行业规则,保护同行利益的初衷,发布了声明。别在微博"升堂",一切是非曲直,交由法律定夺。在正式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我司将不再作任何公开回应。@郭宇欣er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