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欣,我更能理解她为什么会走到自己接工作的这一步。
把时间线拉长看,问题远不止“艺人有没有绕过公司接项目”这么简单。双方已经闹到诉讼,合作关系基本失灵,艺人难道只能原地停工,等一场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的官司?
经纪纠纷不会今天起诉、明天判完。一审之后还可能继续走程序,拖上一两年并不罕见。对演员来说,尤其处在上升期的演员,时间本身就很贵。项目不会等人,市场不会等人,观众注意力更不会一直停在那里。
如果双方早已进入诉讼,还要求艺人在判决出来以前,所有工作继续经过原公司,那至少得先回答一个问题:这家公司在这段时间里,有没有正常、完整地履行经纪义务?
很多人不服气的地方,也在这里。
郭宇欣此前遭遇持续负面舆情时,公司做过多少维护?她有了更高关注度之后,职业规划有没有跟上?外部资源为什么不断出现授权争议?此前流出的私人录音究竟从哪里来?还有人追问造型、拍摄保障、片酬等问题。
这些内容里,有些目前只停留在网友质疑和单方说法,不能直接当成定论。
可问题不能因为“签过独家约”就全部跳过去。
合同从来不只约束艺人。公司要求艺人不能私接工作,那公司也该证明,自己一直提供了与独家代理相匹配的服务、资源和保障。
如果合作关系早就破裂,公司又没办法让艺人的工作正常往前走,那艺人还能怎么办?
停工?
等官司?
眼看着好不容易出现的机会一个个过去,只为了证明自己足够“守约”?
也正因为如此,我很难用一句“她私自接活,她错了”把整件事盖棺定论。
公司当然可以主张独家代理权,也可以拿合同去法院追责。郭宇欣一方同样有权解释,双方为什么走到今天,公司此前履行了多少义务,这些争议项目又在什么背景下产生。
更何况,现在法院还没有最终结论。公司口中的“严重违约”,目前仍属于一方主张。
郭宇欣后来的工作状态,至少摆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她没有因为纠纷彻底停下来,而在继续拍戏、继续参加活动、继续往前走。
站在艺人的角度,这一点我很难苛责。
一个演员已经和公司闹到法庭,还要把几年职业黄金期一起押进漫长诉讼里,本来就很不现实。
至于她有没有违约、公司有没有先违约、双方各自该承担多少责任,法庭会看合同和证据。
但至少在结果出来以前,我不觉得“她还在工作”这件事,本身有什么值得被审判。
她只是没把自己的人生,也一起停在那纸官司里。
#郭宇欣经纪纠纷别用舆论代替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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