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紫剑
26-09-21 11:49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答网友问】

有胖友询问:新疆2026下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招聘公告取消烈士子女加分是否属实?

本胖查了一下官方网站,确实属实。
新疆2026年事业单位招考加分政策加分内容截图见图1。

当然,并非全疆所有事业单位取消--部分厅局单独发布的自主招聘公告(如社科院2026年8月招聘)仍保留烈士配偶子女加分,需按招考公告逐项确认。

经自治区人社厅电话了解原因,答复如下:按照人社部发〔2024〕57号第五条第十三款“五、严明纪律要求(十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现有倾斜政策进行规范,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需报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其服现役;报考军队文职人员的,按照规定享受优待。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烈士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提供政策支持和就业服务,促进其实现稳定就业。烈士遗属已经就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烈士遗属从事经营活动的,享受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相关规定(图2、图3是节选,图4、图5是全文),烈士子女及配偶考试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无国家政策依据。具体见图6录音。

本条仅为答复,所以内容均来自官方内容,无其他评论,评论区会关闭。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