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尽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抛却角色的个性、胡先煦的长相和演绎,对我来说最有意义的一个理由,大概是谭尽一直在跑。跑,是一个动作,昭示着动作的主人,势必有从一个地方,跑去另外一个地方的渴望。谭尽有时候知道他的目的地,高中早读,为了不迟到,不被批评纪律,谭尽大概要抱着书包,抓着装着早餐的塑料袋,一路从校门口狂奔到教学楼,再三步并两步跨上台阶,在上课铃前,气喘吁吁地赶到教室的后门,在老师踏进这个场域前落座。有时候下雨,甚至来不及打伞,打伞会阻碍奔跑,减慢奔跑的速度,于是谭尽把伞丢掉,他此时并不害怕大雨,不用担心被淋湿。就算浑身湿透,也总有被晒干的时刻。有时候谭尽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他仍然在奔跑,未来通向四面八方,谭尽偶尔停下,驻足,迷茫,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是否是雾茫茫,失去意识的世界里,还会有小时候最爱玩的竹蜻蜓吗,洪水来临的那一刻,谭尽会想起小学手工课上,他亲手做出的小小纸船吗?谭尽再一次,又一次,在不明白目的地的时候,又跑了起来,追随爱或者勇气,满足又或许是遗憾,谭尽因为奔跑湿透的背脊之上,附有一层小小的雨膜。或许潮热雨季是一种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奔跑的姿态是未完成的诗句,每一个脚印都在改写命运。小尽,杀青快乐哦! 恭喜你跑出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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