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10岁男童祝小舟,在校门口徘徊两次后走向宋金河溺亡。
家属查看监控才发现,事发前一周内他被班主任谭某某掌掴、揪发、拽耳、抛掷作业本达8次,罚站总时长超700分钟。
孩子性格内向懂事,受了委屈从不告状,直到心理防线彻底崩塌。
8月9日警方曾以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家属申请复议后,9月4日撤销原决定,9月7日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对谭某某立案并刑拘。
刑法第260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看护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教师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看护人,持续殴打、羞辱、罚站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就涉嫌此罪。
师生关系不是法外之地,监护职责委托给学校,不等于老师可以任意妄为。
相信法律会给出公平正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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