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
26-09-16 12:50 微博认证:山东广播电视台闪电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

【#法院回应30年前存款连本带息要回# 】#法院称储蓄合同不存在过期作废# 1995年,河南内乡的李先生拿出1万元,在信用社办理1年定期存款,存单明确约定月息9厘15,年化利率高达10.98%。后续李先生琐事繁忙,彻底遗忘了这笔存款,一晃就是30年。今年他意外翻出尘封的老存单,上门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存单真实、未挂失、未支取,却以存款年代久远、无法核算利息为由拒绝兑付,直接让他走司法程序。更离谱的是银行的答辩理由:这笔钱已经过了30年,早就过了诉讼时效。就算要给钱,也只能从到期后按活期利息算,坚决不按当年约定的高定期利率兑付!法院明确认定:李先生和银行的储蓄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过期作废、超期不赔的说法。当年约定的一年高利息,全额兑现!后面30年的逾期时间,按活期利息正常算!本金1万全额返还! #男子30年前存一万定期忘取# #银行被判兑付30年前存单本息# http://t.cn/AXOMCp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