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盆里的鱼
26-09-16 09:25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律师 头条文章作者

#女律师被砸身亡凶手曾多次高空抛物#高空抛砖砸死女律师的案子,民事赔偿刚判完。万达、物业、夜市管理方担四成。

但这件事最瘆人的地方不在这。在凶手那句话:他想死,但没勇气。

周某,22岁,无业。6天里往楼下扔了两桶5升的水、3罐可乐、8块砖头,砸中夜市街上3个人,一死一伤。干这些,他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死。

他自己交代:生活不顺,赚不到钱,想自杀没胆,花光钱跳楼又怕。最后拿定主意,拿砖砸人,砸死谁算谁,把人砸死,自己就能被判死刑。

人命不是他的目的,死刑才是。那块砖头,是他的门票。

日子不好过的年轻人多得是,没见谁靠砸死路人求解脱。把不幸当免罪符,这是耍无赖。他不是可怜,是最怂的那种坏。

死刑判下来,他接住了最想要的东西。临了那一下,他大概是安心的。

我们总说死刑是顶格。它的前提,是人都不想死。碰上一个把死当解脱、又不敢自己动手的,顶格就失效了。判他死,正中下怀;不判,他还会祸害别人。这个死结,谁也解不开。他连死,都要找个陌生人替他垫着,让国家替他按按钮。

死在他手里的姑娘,28岁,在北京做律师,一年挣四五十万,正打算结婚。她只是路过,去逛了个夜市。

后面更拧巴。凶手死了,一分钱没有。家属要赔偿,只能去告商场和物业。法院判三家担四成,剩下六成,指着一个已经死了、又一无所有的人。

法律给物业留了后手,先赔,再找周某追回来。可周某就一条命,人也早没了。这个追偿,追的是空气。人是他杀的,钱是别人赔的。这不叫公道。可不这么办,又能找谁。

老两口躺在医院,妹妹的婚礼没办成。凶手走得痛快。真正被判了无期的,是这个家。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