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6-09-14 19:20 微博认证:九派新闻官方微博

#转账彩礼被退回要求备注自愿赠与#【#女子拒结婚登记被判返还20万彩礼#】9月14日,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期,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大额礼金的婚约财产纠纷。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原系情侣关系,二人已举办婚宴并共同生活,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恋爱交往期间,张某为与李某缔结婚姻,以现金交付和转账等形式向李某支付彩礼礼金等30余万元。其中,部分款项张某在转账时明确备注为“礼金”。该款被李某退回后,张某又按李某要求,重新转账并备注为“自愿赠与”。后因李某不同意登记结婚,且就款项返还问题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退还全部费用。张某诉称:恋爱期间,自己向李某支付财物均系以与李某领证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凡较大额度转账,李某均要求备注中明确“无偿赠与、赠与”等字样,然而李某对领证一事始终拖延。自己无奈要求其退还彩礼等费用,李某不予理会,故诉至法院。李某辩称,转账备注明确标注“自愿赠与”,应视为张某无偿赠与自己的财产,不得撤销或返还。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按照习俗为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法院经查证认为,该款项更符合原告为与被告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属于彩礼,应根据法律有关彩礼返还的规定予以处理。最终,闵行区人民法院根据本案双方的实际情况,酌情判令被告返还彩礼约20万元。#男方转30万彩礼被退要求备注自愿赠与#@九派新闻 http://t.cn/AXObmk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