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田栩宁专辑海报被指抄袭#:仅仅因为两者都用了“X”,还不足以直接认定抄袭】#田栩宁专辑海报不能单凭X认定抄袭# 近日,@田栩宁_ 首张实体专辑《X》概念海报刚发布,其核心视觉元素“X”便被指与女团THE9的标志高度雷同。#田栩宁专辑海报被指抄袭THE9#
大众认为的观感相似,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抄袭”吗?9月13日,@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从娱乐法专家@娱乐法李振武 处获悉:
字母“X”作为一种基础几何符号,THE9的团名中包含的“THE”和“NINE”,都处于公共领域,不能被任何人独占。而且,“以巨大的字母X作为视觉中心”本身是一个创意,属于抽象的思想范畴。
真正需要判断的是,将这些公共元素过滤之后,两个设计之间真正属于各自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即田栩宁的海报在具体的线条、质感、色彩搭配、文字编排等“表达层面”,如比如“X”的具体质感、笔触走向、上下交叠关系、整体色彩方案等,是否与THE9的视觉物料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复制。
仅仅因为两者都用了“X”,还不足以直接认定抄袭。
在舆论场上,基于观感相似而发出质疑是完全正常的公共讨论;但将“观感相似”直接等同于“法律抄袭”,则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判断。#田栩宁[超话]# http://t.cn/AXO2JpX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