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称无犯罪市公安称有犯罪#
看到四川筠连这起案件的反转,心里挺有感触的。当地烧烤店老板娘林某,举报蒿坝镇政府的公职人员杰某强奸,结果筠连县公安局两次都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不予立案,复议时还坚称自己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老板娘没妥协,接着向上级宜宾市公安局申请复核。结果市局直接推翻了县局的结论,明确认定本案有犯罪事实发生,指出县局的复议属于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直接撤销了原决定。其实核心分歧就在这:立案本来只需要达到“有犯罪可能性”的门槛就够了,县局却把最终定罪的证据标准,直接套在了立案阶段。
9月12号,老板娘已经正式拿到立案告知书,案子终于进入刑事侦查阶段。涉案的杰某目前仍否认强奸,只说是场很小的误会,承认自己或多或少有点小问题,当地纪委也已经同步介入,调查他的作风纪律问题。
现在大家讨论最多的,还是两级公安截然相反的结论带来的公信力疑问。立案不等于定罪,后续侦查能不能查透事实、经得起检验,才是修复公众执法信任的关键。 http://t.cn/AXOAc8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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