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26-09-12 20:00 微博认证:法治日报社官方微博

【#上海一钓场将垂钓异化为以小博大赌局##3人将钓场开成赌场被判开设赌场罪#】路亚、小物钓、城市钓场持续走热,休闲垂钓正从“中年人静坐等鱼”变为年轻人的户外社交。然而,当鱼塘里出现五颜六色的“标鱼”,设置高额奖品、现金折现、回鱼套现时,“钓鱼竞赛”就可能蜕变为隐蔽赌博。

9月10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法院)走进华东政法大学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鱼塘开设赌场的新型涉赌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高校学生及媒体代表等8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同步线上全媒体直播。

百元门票博3500元“标鱼”
2025年7月,王某勇、王某新、程某某三人合谋,合伙出资在上海市郊开设一处钓场。钓场对外以休闲垂钓为名,实际设置“标鱼”奖励规则,组织垂钓人员以“钓鱼博标”方式进行赌博,从中牟利。
所谓“标鱼”,是身上贴有不同颜色标识的鱼,不同色标对应不同高额奖励,既有实物鱼,也有可折现、可兑换的奖品。钓场营业后,三人在鱼塘内投放大量“标鱼”,并定下规则:钓友须购买100元至458元不等的门票(不含押金)方可入场;钓获标鱼的,可按标签颜色兑换相应奖励;钓客钓到的所有鱼由钓场强制无偿回收。
该钓场共设置七类彩色鱼标,从仅能折现50元的红标,到可直接兑换3500元的紫标,奖励逐级提高。钓友能否钓获标鱼全凭运气,既可能以百元左右门票博取最高3500元奖励,也可能一无所获、血本无归。“垂钓”由此异化为“以小博大”的赌局。
为扩大客源敛财,三人还借助线上平台大肆宣传引流,广泛招揽各地钓友参与。短短数月,该案累计涉案赌资突破40万元。2026年初,该鱼塘被公安机关查处,三名涉案经营者被抓获归案,后由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构成开设赌场罪
松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勇、王某新、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涉案赌资数额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均为主犯。
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被告人王某勇、程某某在审理期间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松江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王某勇、王某新、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涉案赌资退缴违法所得,及部分用于开设赌场的手机电脑等予以没收。(全媒体记者 张海燕) http://t.cn/AXOzLD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