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首页在争论货拉拉案,我是觉得这个案子是有点和稀泥瞎判的。
司机被判一缓一,实际关了7个月,然后缓刑放出去了。
我作为法盲,第一感这符合我朴素的正义观,就是乘客因为司机引发了恐惧跳车身亡,我觉得司机怎么都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不过和懂法律的律师朋友聊天,律师的观点不太一样。
律师认为,这个案子判司机是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意味着【有义务预防但没有预防】,而司机本人很难能够预见到副驾会跳车。
在法律上严格来说不能判这么重。
司机应该承担责任,比如被开除、被谴责、曝光等,但不适合承担法律责任。
但实际操作还是这么判了,是因为出事了就得找人背锅,找不到其他人就给司机判刑。
我:这不符合我朴素的认知,那难道我和女朋友吵架,刺激到了对方,吵着吵着我女朋友跳车了,我竟然不用负责任吗?
律师:你应该承担道德上的责任,比如大家谴责你,但严格来讲不应该判刑。
以及,在这边缓刑约等于无罪。
一方面,不能真的判无罪,影响检察院+公安的绩效;
另一方面,虽然判了有罪,但缓刑,意思就是立马放人,被告也能接受。
最后就是和稀泥的结果。和稀泥的结果就两边都觉得偏向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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