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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11 21:37 微博认证:中国新闻网法人微博

【#律师解读许绍雄去世后肖像仍被使用#】#明星去世后代言合同是否算数# 有网友近日发文称,港星“欢喜哥”许绍雄离世已近一年,电商平台上“博士先生”品牌仍在调味料等产品宣传中使用其形象,质疑这一行为是否合规。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富民律师解读称,艺人代言实际上是把艺人形象、声誉、公众好感与品牌深度绑定,靠的是“这个人在推荐”,所以代言合同高度依附于艺人本人,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他指出,如艺人身故,除特别约定外,代言合同原则上因缺乏履约主体而终止,商家通常无权继续使用已故艺人的肖像。同时,根据《民法典》第994条规定,艺人身故后不再享有肖像权,但其肖像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如商家继续使用其形象,需经艺人家属同意,否则其家属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记者 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