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跳车案##以案说法#
⚖️律师锐评:为什么说货拉拉司机一点儿不冤?
货拉拉周阳春案,判决具备合理性,从司机行为过错来看:
1️⃣因搬运业务心生不满,无视导航擅自偏航,驶入偏僻路段,无视乘客反对,制造恐慌环境。
2️⃣密闭车厢、夜间偏僻道路,双方存在强弱差异,未顾及女性乘客心理不安,沟通态度消极。
3️⃣肉眼观察到乘客探出车窗,明确出现坠车危险,具备刹车、劝阻条件,却未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4️⃣司机负有客运安全保障义务,先行行为诱发乘客恐惧,不作为和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因果关系。
5️⃣主观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结合自首、施救、认罪认罚从轻判处缓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此案也警示广大服务行业从业者:面对相对弱势的女性顾客,尤其身处夜间、偏僻等容易引发恐慌的环境,应当多一份理解与包容,克制自身情绪,少一点任性与野蛮,重视对方的情绪感受,避免小矛盾演变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杨律师评热点[超话]#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