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个过气热点吧,我看了那段监控,那个四岁孩子并非故意要去触碰那位女士,但女士的反应确实在身心层面都伤害到了一个未成年人,依法处理是有必要的。
再扯开讲讲,其实在儿童心理治疗师和五岁以下孩子工作的过程中,被孩子故意触碰一些身体部位并不是稀罕的事情,当然我们都会第一时间避开或中止孩子的触碰,也不会去把这个行为和“性骚扰”挂钩,而是会去更多和孩子一起去探索这些行为背后的意义。
一些孩子会因为种种原因想要和治疗师变得更亲密而触碰那些看起来“会让人联想到妈妈或温暖体验的部位”;
一些孩子可能自身的身体边界是混乱的,从没有清晰地意识到“未经允许不可触碰他人身体,也不可允许他人触碰自己身体”这个概念;
一些孩子可能处在对屎屁尿之类的概念以及成年世界的脏话或“禁忌”特别感兴趣的时期,会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故意“挑衅”;
一些孩子会以这样的方式间接表达对治疗师的控制或愤怒;
一些孩子可能在家中目睹了不适合的成年人亲密活动,在治疗室中通过触碰治疗师的身体部位把这部分呈现了出来;
一些孩子可能本身是性侵的受害者,这是一种最为令人心碎的情形
……(还有很多可能的情形)
有人会说,孩子究竟几岁会开始真的“性骚扰”别人,这一点在法律层面上各国都有不一样的认定标准(法理学人士可以在这方面科普一下),尤其是这些年,当刑事犯罪低龄化的趋势在全球都越发明显的大背景下,法律惩戒是否要针对更为低龄的孩子(比如12岁甚至以下)还在不断讨论中。我只能说在现实层面上,12岁孩子成为性骚扰甚至性侵的施害者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
我一直很难消化形形色色的成年人会对婴幼儿有莫大敌意与恶意的情形,某次和精神分析师谈及这部分,开始意识到“幼小”其实多么容易激活一些人心中的暴力:厌童现象里面包含了很多可能性,但无疑会触碰到一个人自己曾是个孩子时的体验,或者即使自己的童年不够完满,但生命中早晚有人让自己体验些孩童般的快乐。
我甚至有时候在想,厌童的风气是不是因为一些人童年其实从未真的像一个孩子般活过,反而需要在成年时去争抢一些属于儿童的特权:儿童就是有特权的,但这点对一些人来说会感觉不公平甚至忿恨。ta们需要儿童可以迅速活成一个压抑麻木的大人,或许就像自己曾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的那样。
“替天行道”经常是一种躁狂的表达,回避的是身而为人面对不公时的无力感,又或者换句话说,摆不平心里的战争,不如扭头去摆平外部世界里的种种。
男孩没有故意碰女士的身体部位,但看客们一个个放大画面在琢磨到底碰了没碰,是不是故意碰的,这个场景本身让被反对之事成为了不可收拾之事,自我毁灭就这么不幸完成了。
发布于 英国
